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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Heilongjiang Communications Polytechnic 简称:“黑交院” 所在地:齐齐哈尔 院校代码:14053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
  •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一、考生专业填报已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同学,需在3月15日以前进入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需填写两个志愿。若考生是女生,只能将两个专业志愿都填写为“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其他考生若只报考一个专业,也只能同一志愿填写两次。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www.hlcp.com.cn)进入招生信息栏,也可以直接访问网址:http://222.170.3.91:8888/zhuce/logindz.asp。二、考生现场确认交费及准考证发放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缴纳300元费用。(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8:30—12:00;13:00—15:00。(二)现场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纺化路1号,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综合楼4楼。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8:30—10:00语文地点为学院南校区:齐齐哈尔市纺化路1号 10:30—12:00数学13:30—15:00外语2019年3月24日(星期日)8:30——12:001.面试;2.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体能测试;3.以上两项同时分组进行。地点为学院西校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13:00—17:00四、录取原则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素质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400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将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满足高分学生志愿,如果总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五、其他1.数学、语文、外语考试大纲及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办法均已在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除此之外学院没有各科目考试题库及复习资料。2.我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班,任何承诺保过、保录取的承诺可能涉嫌欺骗,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受骗。3.考生及家长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办咨询电话:0452-8085666、8085668、8085669。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黑龙江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20-02-13
序号专业文科最低分/平均分理科最低分/平均分备注1铁道机车336/363307/340已录满2铁道车辆319/336304/325已录满3铁道供电技术313/327299/317已录满4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305/319292/301已录满5铁道信号自动控制382/402365/385已录满6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352/377339/360已录满7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31/354330/357已录满8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279/287269/281已录满9高速铁道工程技术297/315283/300已录满10铁道工程技术303/328292/308已录满11动车组检修技术304/325293/314已录满12道路桥梁工程技术272/278257/263已录满1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266/285252/272已录满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262/271246/260未录满,待征集1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344/365330/355已录满16铁路物流管理289/311294/310已录满17粮食工程技术290/304280/288已录满18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281/287265/272已录满19数字媒体应用技术261/292246/272未录满,待征集备注:所有考生均按分数优先原则由录取系统自动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果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系统会自动将考生录取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咨询解答2020-02-13
  一、学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有何帮困助学措施?  答:对于贫(特)困学生,学院制订了一整套资助制度,建立了资助体系,学院还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以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哪些就业指导工作?  答:我院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的就业指导队伍,由“高级职业指导师”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就业指导,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学生入校后将与学校签订协议,毕业前由学校提供两个以上就业岗位供选择,以确保学生就业。  目前,学校与各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地铁公司、中铁工程局、中国联通、鞍山钢铁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已经有部分毕业生进入这些企业工作。  三、学院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哪些途径?  答:有以下两个途径:  1、学生在校期间可直接考取本省对口本科院校,毕业可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我院与北京交通大学联合办学多年,学生可考取本科学历教育(网络)入学资格,毕业颁发北京交大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53第五条 学校地址哈尔滨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区(大学城)学院路88号齐齐哈尔校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省招生计划。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3.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共开设38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第十五条 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第十八条 已投档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录取软件自动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总分相近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六章 其   他第十九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按照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邮箱:jw5603@163.com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2-8085666、8085667、8085668电子邮箱:zczx568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hlcp.com.cn微信公众号:hlcpedu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53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邮政编码:161002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院2017年共开设10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所有专业均适合男生就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铁路局等企业就业,由于各铁路局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校。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六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年800元。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邮箱:jw5603@163.com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2-8085667、8085668、8085669电子邮箱:zczx568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hlcp.com.cn招生网址:http://www.hlcp.com.cn/zs/微信公众号:hjyzsjyb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53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邮政编码:161002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院2018年共开设17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第十六条 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第六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黑龙江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邮箱:jw5603@163.com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2-8085667、8085668、8085669电子邮箱:zczx568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hlcp.com.cn招生网址:http://www.hlcp.com.cn/zs/微信公众号:hjyzsjyb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详情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53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50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院2019年共开设19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除外)。第十六条 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六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监督申诉邮箱:jw5603@163.com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2-8085667、8085668、8085669电子邮箱:zczx568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hlcp.com.cn微信公众号:hlcpedu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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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4%u0035%u0032-%u0038%u0030%u0038%u0035%u0036%u0036%u0036、%u0030%u0034%u0035%u0032-%u0038%u0030%u0038%u0035%u0036%u0036%u0038、%u0030%u0034%u0035%u0032-%u0032%u0039%u0032%u0036%u0034%u0036%u0031
  • 邮编: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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