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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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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英文名:Qiqihar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简称:“齐工程”,“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所在地:齐齐哈尔 类型:综合类

普通本科
  •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20)2020-06-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本科。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毕业与学位证书颁发条件:在学院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五条 学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与调整招生专业,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无预留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第六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1、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5、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第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考生被录取后,来我院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第五章 附则第八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第九条    学生资助政策1、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政策规定,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时(持有户籍所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并缓交学费;3、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激励学生勤奋进取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在竞赛中取得获奖名次的和优胜学生可获得300—5000元不等的激励资金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专项资助资金;4、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十条 学生公寓环境及收费标准学生公寓设有学习室、娱乐室、宽带接线口、电话、衣柜、桌椅等设施。宿费标准按照住宿条件分等级收取,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QQ 咨 询:800170345    学院网址:http://www.qqhrit.com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20年4月23日 详情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17)2017-05-04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本科。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毕业证书颁发办法: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办法:完成规定的学业并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二条 学院概况:占地面积11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纸质藏书72.9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4086.91万元;专任教师36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23人。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学院有实验(实训)室67个。由1301台计算机组成的宽带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1、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考生被录取后,来我院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文件收取学费。第十条 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措施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项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3、入学时持所在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4、学院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同时设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级各类竞赛的优胜者。在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可获得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环境及收费标准学生公寓设有学习室、娱乐室、宽带接线口、电话、衣柜、桌椅等设施。宿费标准按照住宿条件分等级收取,最低为每学年800元。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18904524900QQ 咨 询:800170345    学院网址:http://www.qqhrit.com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17年4月8日 详情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18)2018-04-28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本科。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毕业与学位证书颁发条件:在学院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二条 学院概况:占地面积112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纸质藏书7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4200万元;专任教师3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24人。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学院有实验(实训)室67个。由1754台计算机组成的宽带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1、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考生被录取后,来我院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第十条 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措施1、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项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3、入学时持所在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4、学院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同时设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级各类竞赛的优胜者。在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可获得300—5000元不等的奖励。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环境及收费标准学生公寓设有学习室、娱乐室、宽带接线口、电话、衣柜、桌椅等设施。宿费标准按照住宿条件分等级收取,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18904524900QQ 咨询:800170345    学院网址:http://www.qqhrit.com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18年3月30日 详情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招生章程(2019)2019-05-24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学历层次:本科。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毕业与学位证书颁发条件:在学院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无预留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1、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考生被录取后,来我院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购买火车票可享受半价待遇。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第十条 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措施1、学院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项资金为学生提供服务。3、入学时持所在市、县、区级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4、学院建立了奖(助)学金体系,同时设立国家、省、校三级竞赛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级各类竞赛的优胜者。在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学生可获得300—5000元不等的奖励。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环境及收费标准学生公寓设有学习室、娱乐室、宽带接线口、电话、衣柜、桌椅等设施。宿费标准按照住宿条件分等级收取,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QQ 咨 询:800170345    学院网址:http://www.qqhrit.com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19年4月28日 详情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08)2008-04-23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首批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学历层次:高职。办学性质:民办公助。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毕业证书。第二条 学院概况: 占地面积35.848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2381万平方米。有纸质藏书30万册,电子图书35万册,报刊、杂志1166种。教学仪器设备资产3238万元。专任教师25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04人,硕士学位71人,“双师型”教师173人)。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设有调频广播电台、网络办公平台,还设有阅览室、可编程、单片机、CAD、CAM、家用电器、电子、电工、电工技能、物理、数控编程、数控系统、灯光音响、模具拆装、模具展示、事务处理、外贸操作、经管系综合实验、汽车电器与电子、汽车模拟驾驶、汽车发动机拆装、汽车电控发动机、汽车传动、综合布线、汽车4S店、美工、电脑艺术创作、计算机硬件、计算机公共、语言、可视化编程、基础语言编程、网络设备调试、网络构建、LINUX系统、多媒体语音、多媒体教室等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厂66个。由1428台计算机组成的宽带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学院现代技术制造中心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黑龙江省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院是教育部授权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点和培训机构;是全国数控培训网络齐齐哈尔分中心;是国家信息产业部确定的计算机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核站(OSTA);是教育部批准的英国剑桥大学计算机(CIT)和商务英语(BEC)培训中心;是教育部授权的全国“信息技术及应用远程培训”教育工程培训机构;是美国微软公司授权的培训考试中心(ATC)。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第七条、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6000元---10000元/年,困难学生经批准可按学期缴纳学费。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一号 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8187743、8186996、6117003、6186009Q Q 咨询:945956777、645527727、617849167 学院网址:http://www.hdyu.com详情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09年)2009-04-27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首批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学历层次:高职。办学性质:民办公助。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毕业证书。 第二条 学院概况:占地面积41.298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2381 万平方米。有纸质藏书40.6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3610万元。专任教师36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10人,硕士学位109人。? 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 设有调频广播电台、网络办公平台,还设有阅览室、可编程、单片机、CAD、CAM、家用电器、电子、电工、电工技能、物理、数控编程、数控系统、灯光音响、模具拆装、模具展示、事务处理、外贸操作、经管系综合实验、汽车电器与电子、汽车模拟驾驶、汽车发动机拆装、汽车电控发动机、汽车传动、综合布线、汽车4S店、美工、电脑艺术创作、计算机硬件、计算机公共、语言、可视化编程、基础语言编程、网络设备调试、网络构建、LINUX系统、多媒体语音、多媒体教室等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厂66个。由1541台计算机组成的宽带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 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第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6000元-10000元/学年,困难学生经批准可按学期缴纳学费。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一号 邮政编码:161005 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8187743、8186996、6117003Q Q 咨询:645527727、617849167 学院网址:http://www.hdyu.com详情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3-30
第一条? 学院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首批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学历层次:高职。办学性质:民办公助。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齐齐哈尔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毕业证书。? 第二条? 学院概况:占地面积589.24亩,校舍建筑面积20.22万平方米。有纸质藏书52.5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3834.19万元。专任教师36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09人。400米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馆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体育运动环境。学院有实验(实训)室60个。由1452台计算机组成的宽带校园网,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结论为优秀。 第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学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5、按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 第六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第八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九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6000元---10000元,困难学生经批准可按学期缴纳学费。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一号 邮政编码:161005咨询电话:0452-6186020、6186022、8187743、8186996、6117003Q Q 咨询:645527727、617849167 学院网址:http://www.hdyu.com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喜庆路1号
  • 电话:
    %u0030%u0034%u0035%u0032-%u0036%u0031%u0038%u0036%u0030%u0032%u0030/%u0030%u0034%u0035%u0032-%u0036%u0031%u0038%u0036%u0030%u0032%u0032/%u0030%u0034%u0035%u0032-%u0036%u0031%u0038%u0036%u0030%u0030%u0034
  • 邮编:
    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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