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齐哈尔市常住居民
2、赴台定居
1、填写贴有申请人白底彩色照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管理程序政审
4、交验台湾当局签发的《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入台许可证明由在台亲友办理)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温馨提示:
1、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还居民身份证、注销常住户口。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凭派出所销户证明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赴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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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0452-2891488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制作(不包括邮寄时限)
办理费用
3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加注):20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